数据透视表创建完成后,如果用户将数据源删除了,在需要的时候还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将数据源找回。鼠标双击数据透视表的最后一个单元格(如D16),即可在新的工作表中重新生成原始的数据源,如图所示。
重新生成的数据源
如果在找回数据源的操作过程中遇到如图所示的错误提示,需要先检查【启用显示明细数据】是否开启,方法如下。
数据透视表错误提示
在数据透视表中的任意单元格上(如C3)单击鼠标右键,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数据透视表选项】命令,调出【数据透视表选项】对话框。
单击【数据透视表选项】对话框中的【数据】选项卡,勾选【启用显示明细数据】复选框,如图所示,单击【确定】按钮关闭对话框。
启用显示明细数据
默认情况下,【启用显示明细数据】复选框处于选中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