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多小伙伴拿到发票后不知道怎么正确验真伪,尤其是增值税发票,为了帮助大家更好了解发票查验相关操作,在此小编为大家分享一下增值税发票查验教程。
打开增值税查验平台网站
国税总局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常见问题:
(1)如果遇到以下提示,请点击页面下方的“高级”字样

(2)然后点击“继续访问 inv-veri.chinatax.gov.cn (不安全)”字样
(3)成打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3)成打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首次使用此平台查验发票时,请正确安装根证书
操作步骤如下:
1、点击”操作说明“菜单

2、切换到操作说明页面,点击证书安装按钮

3、打开证书安装界面,点击自动安装即可,根证书具体的安装教程会在后续教程中详细说明。

根证书安装完毕后,即可开始发票查验
1、输入校验项目:
根据查验的票种,需要输入的校验项目也不完全相同,其中:
(1)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开具金额(不含税);
(2)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通行费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校验码后6位;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不含税价;
(4)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车价合计;
(5)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价税合计;
(6)纸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开具金额(不含税);
(7)纸质发票(普通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校验码(密码区发票号码赋码后6位)。
(8)全电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校验码后6位;
输入发票查验项目2、输入校验项目和图片验证码后,点击查验按钮查验发票
显示查验结果3、常见问题
无法显示验证码图片,弹出“系统繁忙,请稍后重试”提示

可能原因有以下几点:
(1) 请检查是否正确安装根证书,若未正确安装根证书,验证码将无法正常显示;
(2) 请尝试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进行查验;
(3) 可能是开票方省份税务机关网络环境不稳定或服务异常引起的,多次尝试仍然无法查验的,请联系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
(4) 部分省份为保障数据传输安全目前不再支持Windows XP操作系统下的IE8浏览器,建议您使用谷歌浏览器或升级操作系统。
请根据以上可能原因,排查后尝试查验,如果是开票方省份税局服务器异常或维护中,只能暂缓查验了。
通过以上方法我们可以实现发票真伪查验,但由于各种原因,可能查验起来并不是非常的顺利,对应一些电脑小白的财务人员,遇到以上的问题后会比较麻烦,其他也可以尝试使用其他的工具来辅助查验的,比如通过飞鱼电子发票台账软件进行发票查验,飞鱼电子发票台账软件支持手工录入、读取PDF文件录入、读取OFD文件录入、读取图片文件录入、扫码枪扫码录入和微信扫码录入等多种方式快速录入发票数据,一键打开增值税发票查验页面并自动填充查验信息,同时支持导出发票数据及销货清单明细至Excel;不需要手工输入发票查验项目、不需要管根证书问题、也不用管浏览器设置等问题,就这几个特点就非常nice,如遇到开票方税局服务器故障或维护时,还可以把发票信息先保存,等税局服务器恢复后,一键再去查验,很方便!除了发票查验,它还有防止电子发票重复报销、电子发票文件辅助归档等等功能,这些功能在这里就不多赘述了,大家想了解更多的可自行百度搜索。
飞鱼电子发票台账软件界面其他常见的查验问题
1、为什么会显示“查无此票”?
可能原因如下:
(1) 输入的查验项有误;
(2) 查询的发票开票日期距当前日期超过5年;
(3) 由于开票方离线开票,发票数据未上传至税务局;
(4) 非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
2、为什么提示“超过该张发票当天查验次数(请于次日再次查验)!”?
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验次数为5次,超过次数后请于次日再进行查验操作。
3、点击查验按钮,为什么不弹出查验结果?
原因:浏览器禁止弹出窗口;
解决方法:请将“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加入到允许的网站地址。
具体操作为:依次点击IE浏览器“【工具】-->【Internet选项】-->【隐私】-->【设置】”,在要“允许的网站地址”的输入栏中输入“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点击“【添加】-->【关闭】-->【确定】”,再次查验即可弹出查询结果。
4、什么发票能下载原件?
只有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完成查验后,可以在查验结果页面通过“版式文件下载”按钮下载对应的版式文件。
如果查验时发现不合规发票怎么办?
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