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两部门发通知:调整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4-06-22 17:10:11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
黔建保通〔2023〕56号
各省级财政拨款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参照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3-2024年度贵阳市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筑公积金通字〔2023〕5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2023-2024年度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调整对象
省级财政负担的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册职工,不含2023年新参加工作、调入职工。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暂不调整,待超绩效工资核定后,另行通知。
二、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12%、个人6%。
三、执行时间
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四、缴存基数上下限
(一)缴存基数上限
根据《贵州省202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公布的2022年度贵阳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2023-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3118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161元(其中单位2774元、个人1387元)。
(二)缴存基数下限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2023—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79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322元(其中单位215元、个人107元)。
五、缴存基数组成
(一)机关单位缴存基数
职务工资(职级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津贴+保留的改革性补贴+移动话费+基础绩效奖+国家规定的其它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月)+年度考核奖(月)。
(二)事业单位缴存基数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附 加基础性绩效工资+移动话费+国家规定的其它津贴补贴+常规绩效奖+考核绩效奖(月)。
(三)运动员缴存基数
基础津贴+成绩津贴+基础训练奖+考核训练奖+附加基础训练奖+移动话费+国家规定的其它津贴补贴+考核绩效奖(月)。
六、业务办理流程
(一)数据填写
各单位应当以2022年12月份职工工资为基数,对工资组成数据进行认真核实,如实准确填写附件1。同时,各单位应当将基数调整情况在内部公示,经公示无误后再上传。
除职工工资超上限值修改“缴存基数”外,严禁故意修改表格中的公式。
(二)上传材料
2023-2024年度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调整审核表(PDF加盖单位公章、excel表格)。
(三)审核流程
发起缴存基数调整流程并上传资料→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保障处网上审核→按审核后的金额在网上或线下银行柜台办理缴存。
七、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可登录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相关通知、表格,网址为http://zfcxjst.guizhou.gov.cn/。
(二)此次调整工作在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上“单位业务 大厅”完成,不能通过网厅受理缴存业务的各市(州)缴存单位, 需将申请材料交主管单位,由各主管单位统一收集,提交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审核。
(三)对于未开户的新参加工作、调入职工,应按照缴存基 数组成,根据工资审核表核定数据,如实准确填写附件2,在网厅上传相关材料,办理开户业务。
(四)基数调整办理时间为自本文下发之日至2023年9月
联系人及电话: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 万成萍
85360225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 杨谡
85360112
技术人员
85360040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黔建保通〔2023〕56号)
附件:1. 2023-2024年度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审核表
2.省级财政拨款单位新参加工作、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审核表
3.省直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答疑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财政厅
2023年7月17日
来源 贵州省住建厅网站
编辑 李劼
二审 杨韬
三审 田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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